这些惠民补贴延续到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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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近日,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将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等一系列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快来了解一下! 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通知》明确: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劳务派遣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稳岗返还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并通过信息推送等方式告知企业;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技能提升有补贴 紧缺工种加倍奖 在激励技能提升方面,政策同样给力。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年可按规定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将依据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指导目录执行。对取得紧缺型职业(工种)证书的,补贴次数再增加2次,补贴标准提高30%,直接激励劳动者向高技能、紧缺型人才方向发展。 扩大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享受范围 为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青年就业,《通知》明确: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每招用1人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 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通知》要求:各地要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和大龄失业人员保障工作。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新闻 |
【责任编辑:刘 文 杨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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