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征兵!监督举报方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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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征兵告知书 全区应征青年及家长朋友们、全体征兵工作人员: 你们好!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 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础工程,廉洁征兵是各级党委、政府、兵役机关和应征青年及家长的共同期盼。为确保兵员征集公开公平公正,在征兵报名、体检、政考、定兵等各个环节,如果发现有任何人违反征兵政策规定,擅自放宽征集条件,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故意刁难,甚至有吃拿卡要、收受钱物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请及时举报反映,我们一定认真受理,严肃查处,并做好举报人的保护工作。 应征入伍有严格的程序、条件、标准和要求,靠的是个人素质,无任何捷径可走。任何“托关系、走后门”的行为,都是徒劳无用的。所有应征青年都必须通过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再经过体检、政考“双合格”,参加役前教育、定兵后方能参军入伍。此外,入伍后也会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同样淘汰。 淮安区征兵办公室也在此告知所有应征青年及家长,不要给征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请吃请喝,否则害人害己害孩子。如发现有行贿行为的,将会被取消入伍资格,已入伍的通报部队依纪依规处理,行贿受贿一起查处。 廉洁征兵“十严禁” 一、严禁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吃拿卡要。 二、严禁擅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调整征集任务。 三、严禁擅自放宽或增加征集条件、降低或抬高征集标准。 四、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或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 五、严禁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及请托人。 六、严禁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费用。 七、严禁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不实证明材料。 八、严禁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九、严禁借征兵之机搭载商业广告、参加商业活动、搞不正当军地交往。 十、严禁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违规发布、传播涉征兵信息。 廉洁征兵“十不准” 一、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三、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以“合格”“不合格”以外的表述作为政考结论。 四、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五、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存在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六、不准暗箱操作私自定兵,将体检、政考结论未明确、未经过走访调查的人员纳入定兵范围,或者擅自托关系、找门路,挑选所谓“好方向”。 七、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具等。 八、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九、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十、不准换兵、私自接收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欢迎社会各界对淮安区征兵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 来源:区征兵办 |
【责任编辑:刘 文 杨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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