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特辑·致最可爱的人】李安亮——从“军营绿”到“法徽红” 他用忠诚守护公平正义
他是一名脱下军装的老兵,十七年的部队生涯造就了他雷厉风行、满腔热血。而这份态度和坚守随着他的转业一起延续到淮安区法院的工作上来。带着军人那股忠诚于国家、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信念,他完成了从优秀军人到员额法官的华丽转身,他就是李安亮。 李安亮是淮安区人民法院的一名转业干部,在军校的时候他学习的是炮兵指挥专业。为保持炮兵的战斗力,需要做好作战准备,完成作战任务,同时要进行研究材料,下达任务,拟制计划,作好战斗准备,组织各种保障工作等。面对这些复杂的工作,李安亮得心应手,可是来到法院所面对的一切却让他傻了眼。 这些并没有难倒李安亮,“无非就是一切从头开始,一切从零学习罢了。”2013年10月,李安亮服从组织安排来到了法院工作,一进法院他就被安排在执行局工作。“刚来的时候,看到‘终本’‘执结’等专业法律术语时,我整个人都惊呆了,”李安亮回忆起到执行局工作的情景。束手无措的他没有选择放弃,而是夜以继日的学习,一点点的汲取知识,通过办理一本本执行案件、接触一个个不同的当事人,渐渐的他从一个执行门外汉转变成了执行能手。 有着不服输精神的他并没有就此满足,相反,他选择了一条更加艰难的道路——司法考试。司考被喻为全中国最难通过的考试之一。第一年考试,没通过,李安亮没有灰心,反而坚定了学习的念头。第二年,他终于在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通过了司法考试,而如今,他已经成为了淮安区法院一名员额法官。 前不久,他收到一本涉军房产腾退案件。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某管理站与被告张某签订“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将原告所有的房屋租赁给被告张某使用。合同履行期满后,王某拒不将租赁的房屋返还给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被告张某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合同约定的房屋返还给原告。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多次沟通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该案涉军,淮安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团队迅速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制定详细执行方案,并对该案开辟快执绿色通道。 李安亮当即奔赴现场勘察,详细了解涉案房屋环境,分析被执行人张某不配合的原因和实际困难,耐心细致地向张某释法说理,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取得了张某的理解,最终同意在五日内自行搬离,案件顺利执 “强制执行是手段,化解矛盾才是根本。”这是李安亮在办案过程中常说的一句话,而他也不断坚持着善意文明执行,案结事了的同时让双方当事人也心服口服。 几年前,被执行人老倪与乡政府就兴建养殖项目初步签订了《协议书》,李码村和高陈村村民们将两村的土地交给乡政府管理和经营,乡政府将土地承租给老倪从事养殖业,与老倪签订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并约定了承包期及租赁费用。2018年9月,因老倪长期拖欠租金,乡政府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租金。 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老倪将承租的土地上附着物(猪圈、羊圈、储藏室、花木等)清除之后交还给原告;并支付租金及占有使用费,自2018年9月14日起,按照每年65835元(69.3亩*950元/亩/年)的标准计算至交还土地之日止)。 判决生效后,老倪并没有及时将土地还给申请人,而是继续在土地上种植水蜜桃等花木。申请人只得来到淮安区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收到案子后,李安亮并没有立刻下判断,而是先去执行现场勘验一番。当他下车站在地上的一瞬间,满眼都是粉色的花瓣,原来,被执行人老倪夫妻俩在这123亩土地里种植了200多棵水蜜桃树以及数百棵的景观树。 桃树砍还是不砍成为萦绕在法官心头的难题。砍?用被执行人的话来说,那可都是上好的水蜜桃树,对他而言实在是难以承受的损失。不砍?土地又该如何交付?面对着满目桃花,李安亮心中有了决定。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以树抵债”,将300棵树木折抵租金,土地顺利交还。(华 蓉) |
【责任编辑:刘文 杨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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