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五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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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五条措施 为更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更多惠及民生,在我市范围内实施如下措施: 一实施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 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2%的补贴。对来淮新市民(指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10年的本市就业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3%的补贴。 二实施企业团购人才房补贴 对一次性购买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用于企业人才房的,每套房屋按购房总价的5%给予补贴。 三实施赡养老人购房补贴 为方便赡养老人,子女或父母在双方当前居住地附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3%的补贴。 四加大新生儿和多孩家庭购房支持力度 对新生儿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4%的补贴。对多孩家庭(二孩及以上且至少一名子女未满25周岁,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6%的补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申请与政府共有产权购房的,保障面积(人均住房面积24平方米)上浮10%。 五实行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入托“长幼随学” 多孩家庭子女不在同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幼儿园、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入学入托的,可以安排在新购新建商品住房所在施教区的同一学校(含幼儿园、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或同一片区就近入学入托。 第一、二、三条措施从即日起施行至2026年5月31日;第四、五条措施从即日起施行,如有新的相关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上述购房补贴与已实施的购房奖补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补贴。政策由市住建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住建局:83566127 市教育局:83655857 各县区(园区)政策可详询本县区(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淮安市推进现代化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和住房工作联席会议 2026年2月24日 |
【责任编辑:刘 文 杨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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