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快讯——江苏综合信息门户网站

动态播报:
我市各地各部门迅速部署启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与“外卖”有关!区市监局最新提示 颜复调研推进工业重点项目建设 宁淮城际铁路 最新进展 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召开 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 淮安区这些道路将进行全封闭分段施工,请注意绕行 春诵新篇 绿满心田—淮安区老年大学朗诵班开学第一课圆满举行 民建市委会召开2026年度专委会工作会议 顾坤调研推进科技强农工作 预警来了!今夜明晨,影响淮安! 而今盛世春意闹 —淮安礼赞暨读《淮安有多牛》音视频/有感 硬举措,暖人心!服务环境优,优,优~ 微信 最新公告:集体下架 区领导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新一轮大范围雨雪来了!江苏将受影响 尧郎酒:中国酱香白酒的新锐力量 探访弘健综合门诊部:家门口的健康港湾,专业温暖更亲民 张小平回忆慈父张玉清《写在父亲谢世十周年之际》 巾帼志愿行 三八绽芳华 —孝行淮安志愿者协会举行“三八”国际妇女节主题庆祝活动 文渠桥韵 -1°C!要下雨了 巾帼芳华绽风采 旗韵流芳庆三八—淮安区旗袍文化协会公益演出圆满举行 微光成炬传薪火 大爱践行铸初心——“中国好人”杨玉琴走进淮安市关工委直播间宣讲雷 以孝心赋能养老 以智慧守护夕阳—专访淮安区孝馨智慧家庭养老中心总代理朱士芹 幸居 古镇 瑶池西夜酒庄葡萄酒品鉴之旅圆满举行 共探新疆国产佳酿魅力 信长星参加江苏代表团小组会议 总书记与我们在一起丨全国人大代表、市委书记史志军:牢记嘱托,努力开创新局面 顾坤调研督导春季开学工作 市委社会工作部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

与“外卖”有关!区市监局最新提示

发布时间:2026-03-14 19:15:51 来源:今日快讯

  为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

  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关要求

  稳步推进全区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合规经营相关要求

  向全区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提示如下

  一、落实线上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严格资质审查

  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并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实质性审查,保证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虚假或者他人的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

  (二)规范信息公示

  平台提供者应当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与实际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并在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等信息,展示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提供技术保障

  平台提供者应当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履行“无堂食”标识、“互联网+明厨亮灶”等信息公示、展示义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相关信息能够清晰、稳定、便捷地展示给消费者,不得设置技术壁垒或故意隐藏信息。

  二、加强线下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

  (一)依法取得经营许可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并向平台提供者提供真实、有效经营资质证书,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他人经营资质,许可资质过期、被吊销或注销的,不得继续从事网络餐饮服务。

  (二)规范公示经营信息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确保展示信息真实、准确。

  (三)专项标识同步展示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宜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平台应根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明厨亮灶”或“无明厨亮灶”标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四)严格执行进货查验

  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检查并留存供货者证照及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质材料,确保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来源合法、可追溯。

  (五)规范加工制作过程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六)确保配送过程安全

  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饮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防止餐饮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

  请各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高度重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维护网络餐饮服务市场的食品安全秩序。

【责任编辑:刘 文 杨佳芳】

推荐新闻

阅读排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版权声明

刘健,手机15951267999 苏ICP备2024101405号-1

运营机构:淮安区焦点传媒工作室,法人代表: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