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及疏导点公布,涉及淮安区这些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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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冬春季大气质量提升要求 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我市在中心城区 设置了3处燃放疏导点 其中淮安区有1处 市民可前往相关地点燃放和观看烟花 南宝大道疏导点(京沪高速东侧广州路与山阳大道之间南北路段)(淮安区山阳街道)
提醒:今年黄码镇不设立烟花爆竹燃放疏导点。辖区内医院、学校、工业集中区及疏港大道、黄码大桥、大运河、来凤路等道路的合围区域,因为分布有码头、工厂、仓库、粮仓、医院、学校等重要场所,为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淮安区范围内的广州路以南、京沪高速公路以西、淮河入海水道以北、京杭大运河以东、海天路以东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高压电线、河道冰面、芦苇丛附近等危险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驾驶机动车、使用无人机燃放,避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2.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烫伤,儿童及未成年人需在监护人或成年近亲属陪同看护下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3.在观看烟花爆竹燃放时,请保持文明秩序,不要拥挤推搡。注意保护环境,不随地丢弃垃圾。 4.点燃烟花爆竹后,燃放者应迅速移至安全位置。发生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烟花爆竹,至少要等15分钟后再去处理。 5.如遇省、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应急响应,全市区域全时段均实行烟花禁放。 除上述禁放区域外 这些场所和地点也禁止!
1.文物保护单位; 2.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重污染天气全域禁放。 |
【责任编辑:刘文 杨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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